烈日灼心
今天来说说一部有点儿年份的电影吧,《烈日灼心》。
在我的片库里,这应该是少有的,需要抽上几根烟才能看完的国产片。这部电影自带的痛,不同于其他一些文艺片和悲剧电影,它把每个人心里的人性的斗争表现得淋漓尽致,以至于,看完之后很久,依然如鲠在喉。
如果要给推荐评个等级,一定是满分!如果满分五星的话,它值四星半。既然是满分,为什么又差了半颗星呢?因为,比起电影,原著小说《太阳黑子》更称得上“烈日灼心”这四个字。
辛小丰、杨自道、陈比觉。三个人因为当年的一起灭门案,逃到了厦门。7年时间,三个人精心伪装,竟然重塑了各自的人生轨迹。辛小丰成了一个比“正式警察”更加“不要命”的协警,杨自道则是见义勇为的的哥,陈比觉凭着163的智商装傻,瞒天过海。只可惜,该来的总是会来的,刑警伊谷春从案发地调到了厦门,跟辛小丰成了同事。由此,故事从一开篇,就几乎奠定了悲剧的主调。
既然是推荐,那就不多加剧透了。而且,作为一部2015上映的电影,想必很大一部人也都已经看过。突然提起这部片,也只是因为这段时间有点剧荒,一时想起来,就顺手重刷了一遍。只是没想到,看过原著小说以后,再重新回顾这部电影,竟然有一丝惋惜——有些好的故事,可能真的只能存在于纸上。搬上荧幕,某些时候,反而是委屈了它。这部电影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。
这部电影最大的好,就在于,不仅全片的演员全程都演技在线,而且有相对完整的故事主线,和各自清晰的人物脉络。虽然因为“审查”和篇幅的关系,修改和删减了一部分原著的剧情,但最终呈现出来的,依旧是一个完成度非常的作品。尤其,这应该算是我目前为止看过的,邓超演技最爆表的一部电影了。影片里段奕宏、邓超、郭涛、王珞丹四个人的对手戏,只能用酣畅淋漓来形容。
这是一部狠狠揪着“人性”的电影。三个杀人犯,畏罪潜逃到异乡,他们没有选择从此消失无踪,而是隐姓埋名地过起了生活,并且在生活中极尽所能地做好事,似乎想以此来弥补从前犯下的过错。有人可能会说:赎罪嘛,有什么好说的。但是,一个心地不善的人真的会做出如此的事情,来“宽慰”饱受自责的自己的“良心”吗?可是,杀了人的人,又真的能用“善良”这个词来描述吗?这就是整部影片里,那个最大的冲突。(PS:这也是为什么我说,原著小说更称得上“烈日灼心”。原著小说里,辛、杨、陈三人本就是杀人犯,是他们傻了女孩儿一家五口。而且,小说里并没有交代“尾巴”的身世,只是说尾巴的生日就是案发当天,辛小丰是因为深信“尾巴”是女孩儿的转世才收养了她。这样的设定,才会更显得这个拷问的鲜血淋漓.所以,我更推荐的大家有机会去拜读一下原著小说,那里面存着比电影更多的困惑和更深的刺痛)
然而,有一段,我更欣赏电影中的处理,就是在警察抓赌之后,伊谷春发现辛小丰私占了四千多块钱的赃款后说的那段话::“我很喜欢法律,我认为法律是人类发明过的最好的东西。你知道什么是人吗? 在我眼里,人是神性和动物性的总和。就是他有你想象不到的好,更有你想象不到的恶。没有对错,这就是人。所以说法律特别可爱,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,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。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,想想可以,但做出来不行。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,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,它不像宗教要求你眼高手低,就踏踏实实地告诉你至少应该是怎么样。又讲人情,又残酷无情。”
这几乎可以作为电影核心思想的表达了。人就是这样,说不清好与坏,只是看你有没有越界。但是即便越过了底线,你也还是不能以此来给他下一个定论,因为可能他还有你想象不到的好。所以,我们更需要法律,以此来保障人的基本轨迹,让人的行为尽可能高于生存本能之上。
当然,最让我感动的,还是片尾。一贯信任辛小丰的伊谷春悬在大厦边缘的时候,愿意一死来换取辛小丰的安全,但是还不忘告诫他去自首。而松手就可能永远“脱罪”的辛小丰,选择了救起伊谷春,然后让伊送他归案。这个时候,如果你还能想起来那个问题——辛小丰他们真的是坏人吗?你的内心就会无比的煎熬,那种焦灼,真的就好像在沙漠里受着烈日的炙烤。最后,两人躺在天台上,连伊谷春都迷离了:“你,你们三个人,怎么会呢?”辛小丰倒是也解脱了:“我也想过,所以没有什么好人和坏人”。可是,真的没有吗?
影片最后,伊谷春在行刑之前去看望辛小丰,那句“他妈的”和“cao”,大概也正巧表达出了很多观众当时的心声吧。辛小丰一个人对于“好爸爸”这个问题的独白,想必也能牵出很多人对于自己的质问。所以,这才是一部好电影,他让你在看到导演想表达的东西的同时,还能勇敢地跨出一步,用同样的问题来质问自己的内心。振聋发聩之余,还发人深省。
本文作者(酷安):HunDanAustin <任何形式的转载请联系原作者>
写的不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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